湘潭产业资讯共享平台-湘潭96871企业服务中心出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件及申报要求

享受政策的具体条件、申报时间、享受时限等,均按《通知》(附件1)执行。请各市(州)工信局认真学习领会政策要求,指导企业对照条件如实申报。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在线申报。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二)市(州)审核。市(州)工信部门须在2026年9月至2027年4月期间,于每月11日至20日完成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财务处,同时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三)省级审核。我厅收到市(州)报送的名单后,每月底前将企业名单推送至省税务部门审核。

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实时查询审核进度。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主体责任。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属地组织指导。各市州工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县(市、区)工信部门、园区及相关企业,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三)日常监督管理。各市(州)工信局应加强对辖区内已享受政策企业的动态跟踪和日常监管。如发现企业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应及时形成不再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报送我厅,由我厅统一推送省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9日

来源:湘潭工信微信公众号

点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