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府院联动推出系列破产处置领域改革——
33项创新举措激活近千亿元“沉睡资产”
全媒体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深升
“企业破产已有10多年,部分权属证书丢失。多亏了‘容缺办理’机制,既保障了买受人权益,也维护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近日,湖南恒盾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成员唐长青的感言,折射出湘潭市在破产处置领域的深层变革。
破产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然而,实践中管理人履职受阻、资产处置周期长、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等问题长期制约着市场出清与重生。今年5月以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8个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九大领域推出33项创新举措。
截至目前,这批举措已推动21家困境企业重生、31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出清,盘活“沉睡资产”近千亿元,持续释放司法效能与市场活力。
容缺办理破堵点:让“死资产”活起来
原权属证书缺失、营业执照遗失、公章印鉴无法接管、企业档案移交不完整……这些曾是不动产过户的“拦路虎”,让不少破产资产长期“睡大觉”。
湖南恒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就是典型。2014年初,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案,其核心资产在阿里拍卖平台成交,买受人足额支付价款后,却因原权属证书丢失,迟迟无法办理过户,4976.5万元资产陷入僵局。依据《若干措施》首创的“容缺办理”机制,管理人无法提供原权属证书的,由登记部门公告作废,不再将原证书作为过户前置条件。最终,买受人顺利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沉睡10余年的资产得以盘活。
“容缺办理”的核心,是变“绝对前置”为“公告替代”。如今,无论权属证书丢失还是资料残缺,登记部门均可依管理人申请公告作废后直接办理过户,彻底打通了资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这一机制不仅保障了买受人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资产因程序停滞而继续贬值,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信用修复通血脉:助企业“涅槃重生”
破产重整企业最怕什么?不是债务本身,而是信用“死局”——税务惩戒、金融黑名单、市场准入受限,让企业即便完成重整也难以重返赛道。
针对这一痛点,湘潭府院联动开辟信用修复通道,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有序解除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信用约束。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翻身”是最有力的注脚。
步步高是全国首家民营连锁超市上市公司,受行业下行冲击,资金链断裂,负债高达227.70亿元,涉571起执行案件,银行账户被冻结,纳税信用降至C级,经营难以为继。当地依托信用修复机制,协同税务、金融等部门全力纾困:纳税信用由C级直接修复至B级,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调整为正常评级,企业银行账户逐一解冻。2025年重整执行期间,步步高实现归母净利润20.20亿元,成功扭亏为盈。
同样借助信用修复机制重获新生的,还有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等一批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本质上不是“抹掉历史”,而是“卸下包袱”——让有持续经营价值的市场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重新获得市场信任与融资通道。
极简注销去沉疴:让“僵尸企业”快出清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长期不注销,转入破产清算时往往已无资产可分配,却仍因欠税罚款、公章缺失等程序障碍“名存实亡”,形成“程序终结、主体存续”的治理顽疾。
湘潭海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就是一例。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长期未注销,清算时已无资产,仅因需先行缴纳2000元税务罚款,注销程序便卡壳数月。破产便利化改革落地后,管理人凭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依法核销欠税,全程仅用7天,企业主体身份彻底消灭。
《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可凭破产终结裁定书,替代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权属过户等业务;金融机构需优化破产企业账户服务,畅通账户变更、撤销、展期渠道,并减免相关费用。与此同时,法院受理破产后,管理人可依法直接处置已查封财产,无须等待各查封单位逐一解封;依托全国法院查控系统在线推送协助执行文书,实现“数据多跑路、管理人少跑腿”,大幅压缩处置周期。
“破产审判不是一纸‘一破了之’的判决书,而是一系列温度拉满的施救策。”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国文表示,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把33项举措落到实处,用心用情用功破解企业经营生产难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从“容缺”到“修复”,从“极简”到“提速”,湘潭市正以一场系统性的破产处置改革,让“出清”更有速度,让“重生”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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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