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奔流,不舍昼夜。位于其畔的千年古城湘潭,曾以“金湘潭”、“天下第一壮县”的美誉在商业文明的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世纪下半叶,这座城市迎来了一场更为深刻的命运转折。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短短三十余年,湘潭完成了从传统商业城市向现代工业重镇的惊险一跃,不仅重塑了自身的经济肌理,由商业城市转变为工业城市,而且工业化、城市化走在湖南前列,从明清湖南“商业中心”转变为新中国全省的“经济大市”、“制造中心”、“工业领袖”,铸就了足以载入史册的第二次辉煌。
那个时期,长沙是湖南的省会城市和政治、商业、文化中心,湘潭是行政区划面积最大地区,农业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最强地区,以大中型企业为支柱的制造业实力大大超过长沙,从湘潭析置出来的株洲同一时期跃升为工业强市,湘潭与株洲构建成为“工业双雄”,不仅湖南无出其右,而且是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的工业重镇,创造了多个工业产品制造“全国第一”。
一、建国初期,国家将湘潭确立为全国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率先从农业社会迈入了工业社会,领先全省20年完成了这一历史性跨越。
“一五”和“二五”计划期间,国家对湘潭工业累计投资高达6.56亿元,这一力度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大规模的投入使得湘潭的工业化进程不仅快于省会长沙,更是在湖南乃至全国最早实现工业化跨越的地区之一。要理解湘潭这一成就的历史分量,需将其置于当时湖南全省的宏观背景中考察。新中国成立之初,湖南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工业基础极为薄弱。1952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占比高达67.3%,第二产业仅占12.3%,二、三产业比重之和尚不足三分之一。
彼时的湖南,正如省委党史研究室所概括的,处于“工业基础薄弱、技术水平落后,只有纺织业和简单加工业”的阶段,广大农村地区仍深陷于封建土地制度刚被推翻后的传统农耕模式之中。直到1958年,全省才宣告实现人民公社化,99%的农户被纳入以农业为主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说,在20世纪5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湖南全省和全国多数地区一样,仍处于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湘潭的工业化跨越显得尤为突出。1949年,湘潭同样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第一产业占GDP比重高达70.6%。随着国家大规模投资的注入和重点项目的落地,到1958年,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首次达到44.2%,一举超过农业,标志着湘潭率先从农业社会迈入了工业社会。到“二五”末期的196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已飙升至近6亿元,相较1952年增长超过13倍。对比省级数据可见:1952年全省工业总产值仅为7.7亿元,而彼时湘潭一市的工业产值已达0.41亿元,占全省的5.3%;到1960年湘潭工业总产值近6亿元时,全省工业虽已有所发展,但湘潭一城之力已可与省内多个地市的总和相抗衡,其工业总产值一度超过省会长沙。从全省工业布局看,湘潭的崛起并非孤例,而是国家在湖南重点布局的产物。1978年,全省工业增加值51.94亿元,比1952年增长16.7倍,而湘潭在其中始终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直到改革开放前夕,湖南三次产业结构才调整为40.7:40.7:18.6,全省层面第二产业占比首次追平第一产业——而此时,湘潭已整整领先全省20年完成了这一历史性跨越。
二、在较短时间内,湘潭迅速建立起特色和优势明显的工业经济体系。
改革开放前30年,在计划经济国情时代背景下,湘潭工业化进程,有着一条十分清晰、稳定和持续的实现路径:以国有企业为主导、以重工业为主体、以大型企业为主角,湘潭建立了涵盖冶金、机械、纺织、电子、化工、建材6大主导产业的完整工业体系,培育了一大批享誉全国的驰名商标。
以国有企业为主导。1978年,全市209家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2%,利润总额占湘潭财政收入的83.5%。当时有口皆碑的“六大厂矿”——湘钢、湘电、湘纺、江南、江麓、锰矿、构成了湘潭工业的坚强脊梁,湘潭因此赢得“小东北”美誉。90年代前,湘潭几乎是国营企业的一统天下。那个时代国有企业又分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央企,6大厂矿全部都是;第二个层次是省属国企,如湖南农药厂、湖南省轻工机械厂、风动机械厂等;第三层次是地区企业和市属国企,著名的有湘潭柴油机厂、电缆厂、红旗钢铁厂、玻璃厂、电化厂、染料化工厂总厂、无线电厂等;第四个层次是县属国企,如矽砂矿等。
以重工业为主体。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确立“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毛泽东嘱托“湖南要自己办点钢铁”,为湘潭重工业建设提供战略指引,湘潭迅速建成以冶金、机械、化工、建材为主体的重工业结构。从轻重工业比重看,1952年重工业占比约60%,1960年攀升至80%以上,1978年保持在75%左右,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重轻工业之比为76.9:23.1,重工业主导格局始终未变。
以大型企业为主角。湘潭电机厂被誉为“中国电机工业摇篮”,是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其“天仙牌”电风扇的广告语“实不相瞒,天仙牌的名气是吹出来的”家喻户晓。湘钢是全省最大钢铁联合企业,工业产值长期为全市工业总产值二分之一左右,一家独大,众雄望其项背。湘纺是“江南第一”纺织大厂;湘潭锰矿享有“锰都”盛誉;湘潭电缆厂“金凤”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湘乡水泥厂“韶峰牌”水泥是国家免检产品;湖南电视机厂“韶峰牌”电视机1983年产量达4.5万台;湘潭电化厂“潭州牌”电解二氧化锰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湘潭电缆厂“金凤”商是国内电缆行业历史最为悠久的品牌之一。

三、成为当时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大地区”。
1949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长沙、衡阳、常澧(后更名常德)、永州(后更名零陵)、郴县、益阳等专区,湘潭由长沙专区所辖。1952年,经中央批准,湖南决定将原长沙专区更名为湘潭专区,并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原益阳专区的宁乡县和原衡阳专区的茶陵县、攸县划入湘潭专区,从此,湘潭变为湖南最大地区之一,到1954年,虽然专区名称和个别县有所调整,但湘潭专区核心管辖范围大致稳定在以下区域:管辖2个市:湘潭市(县级)、株洲市(县级)、 12个县:湘潭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县、醴陵县、湘阴县、岳阳县、平江县、临湘县、攸县、茶陵县 。这个范围覆盖了今天的湘潭、长沙、株洲、岳阳四市的大部分地区,以及益阳的个别县,面积相当辽阔。总面积大约 32,200 平方公里,接近海南省(陆地面积约3.54万平方公里),也接近台湾省(约3.6万平方公里)的面积。
换句话说,当时的湘潭专区,其管辖范围之大,相当于今天一个中等规模的省份。相当于一个欧洲国家:在国际上,这个面积与比利时(约3.07万平方公里)相当,略大于阿尔巴尼亚(约2.87万平方公里)。
然而,此后三十年,湘潭专区经历了由“大”变“小”的多次行政区划调整:
第一次大调整(1959年):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县划归长沙市,湘潭专区辖县减至1市10县。
第二次大调整(1962年):宁乡县划入益阳专区,专区辖1市9县。
第三次大调整(1964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湘潭专区太大,应适当划小”的指示,国务院批准将岳阳、湘阴、平江、临湘4县划出,设立岳阳专区。专区辖县减至1市6县。
第四次调整(1965年):湘乡县由邵阳专区划入,专区形成辖1市(湘潭市)、7县(湘潭县、浏阳县、醴陵县、攸县、茶陵县、酃县、湘乡县)的稳定格局。
最终调整(1983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地区,原辖浏阳县划归长沙市,醴陵、攸县、茶陵、酃县划归株洲市,湘潭县、湘乡县划归湘潭市。至此,湘潭专区作为行政区划实体退出历史舞台。
四、管理体制和行政级别相当高,是最早的“省辖市”之一。
从1949年的县级市,到1950年的专署辖市,再到1953年的省辖市、1958年的地级市,其行政级别不断提升。在相当长时期内,湖南只有长沙、株洲、湘潭3个地级直辖市,湘潭与省会城市并列,其行政级别之高可见一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953年湘潭成为省辖市后,在1953—1958年和1964—1980年期间,均由湘潭专员公署(地区)代管 -这种“省辖市由地区代管”的模式在当时并不少见,其行政级别仍是地级,只是在行政管理上委托给地区行署。这种“代管”模式恰恰说明了湘潭行政地位的独特性——它既是省级直属的“省辖市”,又在日常管理上与所在的地区保持着密切关系。1980年,湘潭结束“地区代管”,直接成为“省直管市”,直至现在。
在20世纪50-80年代的行政体制下,“省辖市”具有以下特殊意义:①行政级别高: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与地区行署平级,市长、市委书记由省委直接任免。②财政自主权:作为省辖市,财政直接对省,在资源分配、项目审批上具有更大自主权。③ 城市地位显赫:省辖市通常是一个省的重要工业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湘潭在1953年就成为省辖市,意味着它在国家“一五”计划期间,能够直接对接中央和省里的资源。这正是湘潭能在“一五”期间获得5个全国重点建设项目、8883.9万元投资(占全省工业投资总额的18.6%) 的重要原因。
五、大中型国有企业成为城市的“脊梁”,“大厂矿人”的身份是普通人最向往的人生标签。

50年代至80年代,湘潭国有工业企业社会地位高,福利待遇好,工人收入多。根据国家统计局湘潭调查队发布的权威数据,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夕,湘潭职工工资水平呈螺旋式变动。
以下是几个关键时间节点的工资数据:1949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 ,286元 ,湘潭仅有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1.7万人;197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 ,587元,比1949年增长1.1倍;1978年,改革开放前夕,平均工资 646元。
但更惊人的是大型国企工人的实际收入。据《工人日报》2016年对湘钢老职工的专访记载:1980年进入湘钢工作的成宁湘,每月工资就有300多元,这在当时的全省,甚至全国已算得上高薪。这意味着,一个湘钢工人的收入,抵得上五六个普通党政机关干部的工资水平。老王我1978年进入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工作,是干部级别最低级别,24级,每月工资仅29.5元,一年354元,而且10多年工资不涨。当时流传着一句话:“找对象,就要找三根大烟囱下的。”那三根大烟囱,正是湘钢的所在地,除了货币工资,国企工人还享有极其丰厚的实物福利:一位自称从小开始“想都不想就要进湘钢”的员工说,这种温暖就像有一年厂里发的一麻袋西瓜,“沉甸甸的,背都背不动”。那些出生于上世纪七80年代的“湘钢子弟”的记忆尤其微小而具体:夏天是厂里自产自销的牛奶雪糕,冬天是在澡堂里洗一个热腾腾的澡,还有父母时不时带回来的各种福利:苹果、带鱼、大豆油……在工厂上班,福利待遇也相当好,还可以领到各种日用品:工作服、皮鞋、手套、肥皂、牙膏牙刷等;过节还会发肉、油、糖等各种年货。
这些实物福利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其实际价值甚至超过工资本身——因为很多东西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需要凭票供应。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遵循平均主义原则进行“按劳分配”,人均收入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在这种普遍低水平的环境中,国企工人的收入却遥遥领先。当一名普通的国有大厂矿工人,成为当时社会最好的职业,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意味着稳定、优厚、有保障的生活。
六、一批又一批湘潭领导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中国现代史上少有。
毛主席曾嘱托要把湖南建成工业省,提出用十年时间实现湖南工业化的目标,这一指示为当时工业基础薄弱的湖南指明了发展方向。而长期在湖南任职,曾任湘潭地委书记、湖南省委第一书记等职的胡耀邦、华国锋,积极带头响应落实这一指示,通过布局基础工业、推进重点项目、完善配套建设等诸多举措,为湖南工业化筑牢了根基。华国锋、胡耀邦后来担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这与他们在湘潭、湖南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是紧密相关的。一个地区同时诞生了两个我们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这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
六七十年代,赵冰岩、熊清泉、刘夫生、周政、王治国、董治文、周政、孔安明、刘玉娥等长期在湘潭工作,后走上湖南省党政领导重要岗位。80年代至本世纪初,似乎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欲在湘潭当领导,必须在大厂矿工作过。这一时期,历任湘潭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大多都先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后提拔重任到地方担纲。如曹伯纯、郑培民、谭景阳、李壬申、范多富、孔令志、王宋大、祁政、方大鹏、陈叔红、卞翠平、彭宪法、余爱国、王为民等。
来源:湖南思有智库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