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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韶电气新能源结构件喷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本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韶电气新能源结构件喷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5682512

联系地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建设环保小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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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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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韶电气新能源结构件喷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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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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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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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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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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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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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佳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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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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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3号厂房扩建中韶电气新能源结构件喷涂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已建3#厂房(占地面积4682.38㎡)。项目建成后年产70个方舱,其中33个方舱喷油性漆,37个方舱喷水性漆。生产工艺为:切割→弯折→焊接→喷砂→喷漆、烘干→成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床1台、折弯机3台、焊机5台、喷砂房1间、油漆房(喷烘一体)1间;主要污染防治设备有:喷漆房配套低氮燃烧器1台、喷砂滤筒除尘器1套、除雾板+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3套。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为:方钢600t、板材120t、氩气1440m³、焊丝6.0t、稀释剂0.995t、聚氨酯面漆0.884t、聚氨酯固化剂0.093t、环氧底漆3.447t、环氧涂料固化剂0.513t、水性漆6.719t、液化石油气8000m³、润滑油0.5t、钢砂1t,年用电量10万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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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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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实行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全面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精准管控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污染影响,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

  1. 水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②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韶山市友谊桥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处理。
  1.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②喷砂废气经密闭喷砂房负压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15m)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③危废贮存间废气接入喷漆房,与调漆、喷漆、烘干、清洗喷枪废气经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后一并经除雾板+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15m)达标排放,烘干燃烧废气经配套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15m)达标排放,上述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湖南省涉工业炉窑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1.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好车间厂房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生产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②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润滑油、油漆、稀释剂)、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弃抹布和劳保用品(含油)、废软毛刷、废催化剂、除雾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管理;③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金属碎屑及布袋收集的喷砂废料、塑料薄膜、木箱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④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⑤水性漆渣、水性漆桶在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结论明确前,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鉴别结论调整管理方式。
  1. 严格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公开,同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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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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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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